湖州“體面勞動”的企業樣本
談起“體面勞動”,湖州市物資化建民爆有限公司工會副主席劉鐵軍有他自己樸實的見解,他對記者說:“體面勞動的前提是具備一份體面的工作,而體面工作的核心是擁有一份體面的工資。”
2009年,化建民爆公司工會通過與各方協調,達成職工工資每年以10%增長的方案。公司先后與職工簽訂了《集體勞動合同》、《集體工資合同》、《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女職工專項保護集體合同》等協議,通過協商的方式確定職工工資,同時提供完善的福利,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由此解除了職工的后顧之憂,讓職工真正感受到“體面勞動”。
在增加職工工資的同時,化建民爆公司同樣重視職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每年公司都由工會舉辦運動會、演唱會等各種文體活動。公司還辟出場地建立“職工書屋”,為職工提供良好的學習場所。這些措施較好地滿足了廣大職工的文化需求,讓他們享受到了工作的快樂。
作為一家經營危險品為主的企業,化建民爆公司把安全生產管理作為平時的一項重要工作。公司專門成立了由黨、政、工會人員和職工代表組成的“職業安全衛生聯合委員會”,全面擔負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此基礎上,發動全體職工參與安全管理,從而確保廣大職工有一個安全的勞動環境。
在湖州化建民爆公司,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得到保障,人們在各自崗位上有尊嚴地勞動、工作,企業中單位與職工,職工與職工之間和諧相處,其樂融融。
(朱。
原載2011年4月29日《湖州城市廣播電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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